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 >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4月09日 00:00:00 访问量:150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豫招科〔201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采集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信息采集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采集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不仅有利于提高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提供数据保障,还有利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高中学籍信息及高考信息的顺利衔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务管理机构和普通高中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地要做好采集指纹及身份证信息的宣传工作,提前安排信息采集工作,并督促本地高中在校学生提前办理居民身份证。应告知考生没有居民身份证,将无法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
三、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通过省招办开发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采集系统”进行采集,该系统支持目前在我省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中已使用的各种相关设备。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准备或增加相关采集设备,提前做好信息采集环境准备。
四、2013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采集拟于9月8日开始,各地可在9月8日至11月10日期间自行安排本地的采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自2014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起,可在平时采集考生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并做好与高中学籍信息一致性比对工作。各地应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相应年级考生的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编辑:教育网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洛阳市宜阳县教育局 特此声明。